自媒体抄袭,自媒体 抄袭文案 电脑配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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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媒体头像

今天看到有人发了个微头条,说自己非常烦恼总是被人抄袭的事情。评论就有人这么安慰他:“这说明你写得很好,创作能力很强,反正也没有什么损失,抄就让他抄去吧!”当事人对此表示非常认可,看似也因此放下了心结。

然而,我并不认可这名评论者的说法。要知道,有一种鲜为人知的抄袭手段是这个样子的:抄袭者事先在本平台,或者其他平台发表一些垃圾文章,再将它隐藏或者干脆不隐藏,反正就是把它作为备用的文章而存在的——这也是为什么会有人刷到一些近乎乱码打字、不知所云的文章的原因所在。接着,抄袭者一旦看到自己十分中意,而又不是他自己所写的文章之后,就会将这篇文章原封不动地抄袭过来。到了这个时候,他原来准备好的那篇垃圾文章就派上了用场——因为他以修改文章的方式,将这篇不是他自己的文章变成了自己的作品。

这意味着什么呢?

如果说到这里,还是有人不明白的话,那我不妨多说一会儿,打个比方给你们看看。

假如某个厚颜无耻的抄袭者,在2022年2月2日搞好了一篇“大有用处”的垃圾文章。在2022年2月5日这一天,他看到我在2022年2月4日这一天发表了一篇爆款文章,就非常眼红,于是赶紧把他在2022年2月2日早就“写好”的垃圾文章,修改成我在2022年2月4日发表的这篇爆款文章。这样一来,从时间上来看,就是他发表的时间比我早一天,一旦他对我发起原创申诉,成功率可以说是百分之一百的,到时候就会有收益,而受损的,可就是我自己了,因为我会被平台处罚。

综上所述,有一些辛勤耕耘的自媒体作者被平台判定为抄袭者的原因,也就可想而知了。这样看来,被人抄袭了自己的作品,虽然是对方对你的认可,却也不等于这是一件好事情,因为它并非不会对你造成任何损失。

可是,老祖宗曾经说过,只有一日防贼的手段,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你千防万防,你又不是神仙,哪里来的本事去阻止别人抄袭你的作品呢?所以,很多人对此无可奈何,索性破罐子破摔,一副任天由命的样子。我认为,这样的做法,其实是比较消极的,而且也是比较懒惰的。依我看来,每一个潜在的被抄袭者,并非没有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就看你愿不愿意使用,在这里,我就来说一说我的手段吧。

首先,我先注册好两个邮箱,任何一个邮箱都可以。一个邮箱设定为发件邮箱,域名就用笔名的拼音,发件人的名字就设定为自己的笔名;而另一个邮箱则设定为收件邮箱,域名可以随便设置,但收件人的名字一定要设定为“存稿邮箱”。接下来,你要发表一篇文章,必然是要打草稿的,那么,在你打好草稿之后,确定接下来不会有太大的改动了,再登录发件邮箱,把这篇文章以发送文字邮件的方式(而不是以发送文档附件的方式),发送给“存稿邮箱”。等过了十五天以后,你再把这篇文章拿出来正式发表在平台上。

这样一来,即便有厚颜无耻的抄袭者抄袭了你的作品,你也有证据证明这篇文章是你自己所写的了。一旦平台声称你抄袭别人的作品而要对你进行惩罚的时候,你也就可以趁着一次申诉的机会,将相关的邮件以录屏或截图的方式发送给相关的工作人员,让他判断这篇作品到底是不是你自己写的——毕竟邮件的发送日期是无法更改的,初始邮件本身也是无法编辑修改的,那相关的工作人员就只能采信你的证据——除非他本身就是故意要判定你抄袭而对你提交的证据视而不见。

说到这里,也许有的人会问,我可不可以先发表在空间、博客之类的地方呢?我建议你不要这么做,因为发表在它们那里的文章,不论被修改多少次,发表时间都是第一次发表的时间,可信度就为零了,也就会有不被平台采信的风险。

顺便说一句,我在头条上发表的微头条和头条文章,都是在邮箱里面以发件的形式存稿了半个月甚至更久的时间以后才拿出来发表的。有的甚至直接来自于我的微信朋友圈。那么,为什么我要拖上半个月的时间才把存稿拿出来发表呢?因为一般的自媒体平台允许修改文章的时间,是十五天,文章发表的时间一旦超过十五天就不能修改了,也就避免了某个厚颜无耻的抄袭者故意修改十四天前写好的文章来抄袭你的可能性。

实不相瞒,我写下的这篇文章,其实也是存稿了半个月的时间以后才拿出来发表的。过几天,我就要连载一本由我亲自书写的历史著作了——也就是《唐中宗和韦皇后》。到了那个时候,它躺在我的存稿邮箱里的时间就有一个月了,就算将来会有人抄袭我这本历史著作,我也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本书是我写的,因为我拿得出远远早于发表时间的草稿,抄袭者拿得出来吗?更妙的是,我在这本书里面设置好了一套密码,而这个密码是抄袭者绝对不会知道的,那么,平台的工作人员便只能认定我才是原作者。

当然,也有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平台的工作人员为了不让我的头条收益达到100元,就故意判定我抄袭,然后扣我的分数、扣我的收益——毕竟头条的收益必须满100元才能提现,咋一看,这对字节跳动公司来说是一笔小钱,可是,无数个小钱加起来,数目也是非常可观的——如果他们会对无数个自媒体创作者使用这个招数的话。不过,我还是希望我这是小人之心了,虽然我向来喜欢把别人想得心黑手很,但我还是对光明有着无限的期待。假如平台最终让我失望了,我也不会害怕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著作权。

虽然城市套路深,可是,我不想回农村了,只能打起精神,用自己有限的智慧去迎接随时而来的人生陷阱!望与诸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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