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浮的自媒体叫什么,轻浮的自媒体叫什么名字?

一一序冯学起《牛背上的打碗碗花》

杨葆铭

学起为文,生猛率真;几十个字连缀起来的长句,把人读得口干气短。他写小说,出手就咥长篇。一部《大榆树》三十万言,耗时三年半;另一部眼看就要结稿了,忽然感到身体有些不适,头闷,手脚不灵便;上医院一查,脑梗。人啊,活在这个泥淖般的尘世上,想要吃一碗干净顺心的饭真是不容易。码字写小说,熬油点灯忍孤寒,赚得英雄尽白头。路遥爆粗口:狗日的文学。

这本散文集,是学起写小说间隙的一个副产品。书中的一些篇章,可以看作是小说的支脉或作者未尽的余绪。因为在之前曾读过他的《大榆树》,书中塑造的水莲、彩云、土鳖子等一系列风采各异的人物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这一回,他再也用不着将自己的人生经历附着在他所塑造的人物身上。去虚构、陈实情。收录到这本集子里的杂文和随笔,正是作者将小说未尽的意绪转化成心中的悲悯和忿懑的一种表达。当下的杂文,很难看到真正的辣笔。在香精勾兑出的心灵鸡汤大行其道时,麻辣烫就很少有人问津。自媒体时代的轻浮浅薄,几乎成了社会的通病。每天开机刷屏,看到的不是兜售成功学的秘笈宝典便是对开门七件事的纪录;自恋自炫,写几句不痛不痒的话发在自己创办的公众号上就能引起自己强烈的轰动。学起不悖本性。他平日谈笑,话语诙谐,多含机锋。血性文章,当然要有血性的人来写。他笔下的杂文随笔气出胸胆,嘬口成啸,像老沟岔人喝酒不就菜。这里还特别要向读者荐读的是收录到这本集子里的几篇纪实散文。《高中纪事》叙述简洁,满纸风雪,哀而不伤,将一个不想在这个世界面前长期谦卑下去的山里孩子,因纠结于贫穷与自尊心之间的矛盾心理不加掩饰地如实道来;《莫家湾纪事》深含着我拿青春赌明天的不羁与迷茫。行文诚实朴素,杂以调侃与自嘲的闲笔,我将之称为是具有冯氏叙事风格的《陈情表》。纪实散文,贵在一个“实”字。它与所有的非虚构纪实文学一样,以个人的生活经历和人生体验为基准;它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能为时代“存史”,能为宏大叙事提供真实的细节文本。

美国有个叫罗伯特·本奇利的作家。他说他花了十五年的时间才发现自己没有写作才能;他之所以至今还没有放弃写作,是因为他已经名扬四海、声名远播了。初读这段话,觉得这是作家的自谦或自嘲;再读,才读出这是没有笑出声的自得。我与学起相交有年。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他年轻时曾尝试过除了写作之外的多种行当,也算得上是一个尝遍世味、久惯老诚的人物。四十岁之后,这位老弟忽然痴迷上写作。每天起鸡叫睡半夜,披阅增删,心系一处,十几年一路写下来,写得不累不烦不气馁。文学行里的人,都好像喜欢读朋友或熟人的作品。我读学起的小说,读他的杂文随笔,读的时间长了,就想唠叨几句有关文学的深刻表达和乡土写作的话题。我们知道,每个写作者,都力求自己的作品能写得深刻,对社会、对人性能有更为深刻的揭示和展现。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具有深刻心灵的人常常混得不好。从人性上来讲,人对深刻的接受与否具有选择性。你的深刻,若能帮助一些人看清事物的真相,并能给他们启示与指引,这种深刻当然好;但当你深刻锐利的目光对准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不喜欢,甚至开始仇视深刻了。这就是深刻者容易遭人嫉恨也很难混好的原因。关于乡土写作,这是一个老话题。在我有限的阅读中发现,越是生活在老少边穷地区的写作者,越热衷于对乡土原生态诗意化抒写。今天的中国,社会形态较过去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城市臃肿,乡土凋敝;一头是乡村留守者孤独的怅望,一头是进城打工者不知乡关何处的哀伤迷茫。田园将芜,老屋已朽,炊烟不再袅袅。曾被无数写作者真情抒写过的民情风物、田园乡景,在滋养乡土文化根脉的土地日益沙化中黯然式微。或问:曾经的贫穷与今日的空落,何以能在这块屡遭风雨欺凌的土地上上演?乡土书写者,对此应该有更深刻的直面叩问。

一个长年写作的人,脸上总好像蒙着一层褪不掉的风霜。这么多年来,学起像一个偶尔闯入俗世的离群索居者。他出来闲逛少,与朋友见面少,有时遇见,粲然一笑,“粲”出的也是张二棍脸上的那种沧桑。有时我在想:一个人为啥会痴迷于写作?这种痴迷心理的发生机制和内生动力又在哪里?看一看隐身于沉默人群里的这些写作者,他们既没有把写作当成谋生手段,也没有将之视为不朽的名山事业;他们身处底层,乏于社交,对这个喧嚣多变的世界怀有警惕并保持距离;他们写作的动机各不相同,但却对为啥写作有着相同的认知。正像学起笔下的大榆树没有一片树叶是相同的一样,人类每一个个体,都是一种孤独的存在。譬如盘桓在这些草根写作者心底的寂寞哀伤,郁结于他们心头的诸多诉求,当然,也包括他们对生活、对人生的各种感知。这一切的一切,都必须要借助文学表达来完成或部分完成。顺着这个话题,我们可以具体到本书的作者。他走过的路,见过的世面,吃过的盐水泡饭,遭受过人世间的眉高眼低。这些经历过往,也许平淡无奇,但正是这个平淡,却让他成了任何人都无法替代与更改的生命“孤本”;才让他能够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写出对世界、对人生的独特感受与理解;才能让一个卑微的人,在写作的尽情表达中有了自我,感受到因写作而带来的温暖与愉快。这,便是文学的伟大与慈悲。

陕北的吳起,因战国时期的大将吳起在这里屯兵拒守而得名。

这个地方地接边荒,山高风硬。《长征组歌》里唱的“征师胜利到吳起”说的就是这里。

学起的老家在吴起西北角的铁边城。三十多年前,我曾在这个绝塞孤城小住了几日。万物过眼,即为我有。直到今天,我还记得那里独特的山川地貌,记得满山二洼的小叶杨五角枫和在秋风的鼓荡中起伏摇曳的荞麦花。

每个人对故乡的感情是复杂的。年轻时想离开,年老时想回来。到最后,历经风雨,尝遍世味,到了这个时候才懂得,所谓故乡者,其实就是一个能懂得你、理解你,不管你混好混背,她都不会嫌弃你的地方。学起从开始写作的那天起,就不断地开始向故乡靠拢。他想通过开启纸上还乡的精神之旅回到故乡,想在具有神祇意义的大榆树罩下的那块荫凉地里站一站、坐一会。只是一片漂泊了多年、几近干枯的树叶还能不能再回到树上,这话还真的有些不太好说。

十多年前,与学起和海珺在市场沟顺延酒店喝酒。彼时正年轻,能吃能喝能神聊海侃。三个人的小场场,闹了两瓶白的外加一箱“雪花”啤。在我看来,所谓的快意人生,莫过于是几个意气相投的人在酒酣胸胆时,掏心掏肺地说几句让彼此一辈子都能铭记的真心话。时间过得真快。一晃,我们都老了。思来想去,感到这世上千好万好,但啥都没有年轻好。人活到最后,只剩下自己和自己身上的那点“玩意”。但要知道,这点“玩意”,对于现在我们来说很重要。

学起的身上,带有吳起人集体人格中最鲜明的个性特点:硬气。他的人生哲学,常常表现在他的处世为人和行事方式上。譬如:人生苦短,活着做遍,死了无怨;譬如:为了一口气,卖了二亩地。现在,他跌跌撞撞走过了大半生,地被卖光了,可这口“气”好像还没出完。他认为人的一生中,有许多“暗肚子气”不能明说。于是,他便将写作当成一个排“气”口,让贮存他胃囊中的那碗经过岁月发酵过的盐水泡饭的气味能发散出来。现在,出版社要给他出版这本散文集。我将这个集子称为是学起在自家的垴畔山上种的一料小日月庄稼。豆菽糜谷混杂,散发着有边地泥土的芳香。这本书的书名也好——《黄牛背上的打碗碗花》。既有宋人“牧童归去横牛背,短笛无腔信口吹”的诗意,又有陕北的风物意象。

作为老友,看到学起这么多年写作的不易,就想最后再唠叨几句闲话。一是文学是一碗强饭,这碗饭端起来就很难放下;这条不归路漫漫修远,道阻且长。能憋着气尽可能走远走高更好,若走不远走不高,就权当看了半路的风景;二是今年是牛年。要学牛的坚韧皮实,不要学死牛顶倒墙的执拗;一口咬定个死煎饼,弄不好会噎人;第三句话是法国文学大师雨果的一句名言:“你要开拓沼泽地,就要耐着性子听青蛙的聒噪。”

善自珍重,兄弟。且歌且行,方能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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